药流 注意事项

2009-02-18 15:40:18 作者:妇科 来源: 网友评论 0

药流 注意事项
 
  
  ●服药者必须是停经45天之内的受孕者,年龄在34岁以下; 
  ●身体状况良好,无禁忌证。所谓禁忌证包括:曾患、正患较重的全身性疾病,肝、肾功能不全,过敏体质,心脏病、高血压、贫血、哮喘、青光眼、妊娠期皮肤瘙痒等,及怀疑宫外孕、长期大量服药、每日吸烟10支以上、嗜酒等; 
  ●服药前做B超检查,确认是宫内孕; 
  ●流产后至少休息3天~5天; 
  ●严格遵守医嘱,按时复诊; 
  ●不能连续服药; 
  ●选择就诊的医院一定要具备急诊条件(可以紧急刮宫、输液和输血); 
  ●不能当作常用避孕药物去服用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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